近日,江蘇省教育廳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在教育部《全國中小學校服管理“應知應會”》11條核心要求基礎上,形成權責清晰、流程閉環的管理細則,為全國校服治理提供了可落地的實踐范本。

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提出的校服治理“三重扭曲”——將“禁止強制購買”曲解為“不得組織征訂”、將“壓減非必要款式”極端化為“偏離實用本質”、將“防范廉政風險”異化為“回避管理責任”,是當前校服管理的核心痛點。江蘇新政立足問題導向,逐條精準破解。
針對“禁止強制=放任不管”的誤區,新政明確學校是校服采購主體,需將校服選購納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項,由領導班子集體決策。學校可自行組織或委托代理機構采購,鼓勵“多校聯合采購”以量換價,杜絕“甩鍋式”治理,為家長提供合規透明的采購渠道。
面對“壓減款式=偏離實用”的偏差,新政緊扣“安全舒適、經濟實用、美觀簡潔”原則,按小學1-3年級、4-6年級、初中、高中四個時段劃分,每個時段三年,僅在起始年級選購,避免頻繁換款浪費。同時明確不得選用棒球帽、圍巾等非必要附加品,讓校服回歸“適用、夠用”的核心價值。
針對“防范廉政風險=回避管理責任”的懶政,新政靠制度筑牢防線:采購需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,評標委員會中學生與家長代表占比不低于80%,專業評委中行業專家超2/3,全程錄音錄像存檔;建立“雙送檢”制度和供貨企業“黑名單”,教育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抽查,用全流程透明替代責任回避。

新政嚴格落實教育部“學校主導采購、保持款式穩定、家長學生實質參與”三大導向,將原則性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細則。在強化學校主體責任方面,明確學校需制定穿著規范、細化內控流程,采購方案經家長委員會溝通后集體決策并備案,發放前組織驗收,不合格校服堅決拒收。
在款式穩定方面,以“三年時段”“起始年級選購”量化標準,非起始年級學生可自愿補購,既為家長減負,又讓校服成為承載校園文化的“流動名片”,強化學生集體認同感。在民主選購方面,靠“硬規則”保障實效:采購前需征求家長意向,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推進;評標時學生與家長代表主導打分;采購公告、中標結果等信息在官方渠道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,全程接受監督,杜絕形式主義。
校服管理的關鍵在于政策落地。緊扣教育部要求,結合本地實際破解治理扭曲,兼顧底線防控與治理優化,才能讓校服真正成為守護學生健康、傳遞教育溫度的“放心服”,讓校服管理從治理難點變為教育亮點。